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转投资新设孙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3,000万元及自筹资金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德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暨用于新设老王加速器科技(菲律宾)有限公司并实施OA产品建设项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转投资新设孙公司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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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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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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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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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塑料制品、模具、五金制造(以上项目不含限制项目);消费性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模具技术咨询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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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塑料制品、模具、五金制造(以上项目不含限制项目);消费性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贸易和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模具技术咨询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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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100万股,全部股份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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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250万股,全部股份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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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余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5年6月)》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变更所涉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