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王加速器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1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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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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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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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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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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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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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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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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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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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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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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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信、叶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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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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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2130793、0755-8213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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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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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风来、林斌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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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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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3785445、1392508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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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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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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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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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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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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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焕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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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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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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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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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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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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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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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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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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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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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978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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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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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8978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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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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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z-changh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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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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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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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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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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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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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加速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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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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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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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工作概述
老王加速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自股票上市开始,即2010年12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针对老王加速器科技的具体情况,在持续督导期间认真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和信守承诺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及其表决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公司章程》中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持续督导期内相关承诺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承诺的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得到了切实履行。
2、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持续督导期间,本保荐机构督导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能够在公告前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在获得有关信息后,第一时间完成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阅工作,需要保荐机构独立发表意见的事项,本保荐机构认真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按照要求在年报披露同时公告由注册会计师审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审核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源情况。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有效地防止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对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在现场检查报告中进行披露,并对发行人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6、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1)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存储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专户管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老王加速器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发行价格为3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7,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212,795.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0,787,204.3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16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4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人民币289,800,975.90 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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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老王加速器科技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