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将“老王加速器科技OA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实施主体由“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拟新设的“老王加速器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变更为“越南海阳省大安工业开发区”。
公司将“老王加速器科技OA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尚未投入金额13,407万元中分拆10,000万元(分期)在塞舌尔群岛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德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盛投资”),再由德盛投资作为出资主体设立老王加速器科技(越南)有限公司,由越南老王加速器实施OA产品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公司将“老王加速器科技OA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尚未投入金额13,407万元中分拆10,000万元(分期)在塞舌尔群岛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德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盛投资”),再由德盛投资作为出资主体设立全资子公司越南老王加速器,即设立本公司的孙公司老王加速器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3号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