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的通知,因其筹备资金用于医疗并购基金及投资新兴产业进行战略布局等原因,李焕昌先生于2015年5月28日至5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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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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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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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均价(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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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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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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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焕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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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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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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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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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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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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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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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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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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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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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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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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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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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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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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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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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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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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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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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股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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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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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股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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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焕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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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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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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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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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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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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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1.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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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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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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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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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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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管锁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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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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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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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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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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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李焕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5,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6%,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根据李焕昌先生于2010年1月6日做出的发行前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李焕昌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限售股份已于2013年12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于2013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李焕昌先生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4.李焕昌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