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老王加速器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9
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布。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7月0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3年7月04日-2013年7月0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0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04日下午15:00 至2013年7月0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公司二楼3号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所持股份63,254,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2.94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13年7月0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所持股份63,10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2.79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所持股份146,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146%。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3,157,6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反对票9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