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2013年度,赖水江先生、覃太明先生、刘亚玲女士和顾立基先生作为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陈述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赖水江先生、覃太明先生、刘亚玲女士和顾立基先生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1、独立董事出席2013年董事会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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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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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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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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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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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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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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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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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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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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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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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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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
|
0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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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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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
6
|
6
|
0
|
0
|
否
|
刘亚玲
|
独立董事
|
6
|
4
|
2
|
0
|
否
|
顾立基
|
独立董事
|
4
|
4
|
0
|
0
|
否
|
2、独立董事出席2013年股东大会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2
|
姓名
|
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赖水江
|
独立董事
|
2
|
1
|
0
|
1
|
否
|
覃太明
|
独立董事
|
2
|
0
|
0
|
2
|
是
|
刘亚玲
|
独立董事
|
2
|
1
|
0
|
1
|
否
|
顾立基
|
独立董事
|
1
|
0
|
0
|
1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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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席2013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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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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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太明
|
1
|
1
|
0
|
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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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水江
|
3
|
3
|
0
|
覃太明
|
3
|
3
|
0
|
审计委员会
|
刘亚玲
|
6
|
6
|
0
|
覃太明
|
6
|
6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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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覃太明
|
2
|
2
|
0
|
赖水江
|
2
|
2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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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说明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相关的会议议案提出过异议事项。
(二)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三、201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其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各项重大事项在评议和检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12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预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关于叙做“付款汇利达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2013年上半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1日,下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能力。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均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的职责,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其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独立董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及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其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监局、深交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公司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覃太明先生、赖水江先生、刘亚玲女士和顾立基先生在2013年度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覃太明、赖水江、刘亚玲、顾立基
深圳市老王加速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